为做好我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依据《劳动法》《职业教育法》以及《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》规定,经请示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,兹定于2015年5月23日在我院举行速录师技能鉴定考试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鉴定职业(工种)、时间、地点及鉴定收费标准
鉴定工种:速录师;鉴定地点: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;鉴定收费标准:按贛发改委收费字[2012]2344号规定执行。四级鉴定费为310元,三级鉴定费为350元。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书记官专业学生。
三、申报等级
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直接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四级(中级工)、三级(高级工)的技能鉴定。
四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5日止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由中队统一报名,然后集中到院职业鉴定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。
五、鉴定方式
1、理论知识考试:闭卷笔试。
2、操作技能考核:实际操作。
六、其它事项:
1、学生以中队为单位,统一填写《江西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》,然后经院鉴定所审查合格后,再到院财务处缴费,同时认真做好相片信息统一采集工作。
2、各中队指定专人于考前一周到院鉴定所领取《准考证》。
3、5月23日全省统一鉴定理论知识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在同一天进行。
4、报名地点:院鉴定所(继续教育处),咨询投诉电话:83872994(办) 联系人:胡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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